/王斌通著
ISBN/ISSN::978-7-224-14305-8
出版:西安 :陕西人民出版社 ,2021
载体形态:308页 go21cm
附注:本书受到陕西省“三秦学者”创新团队支持计划“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”资助
简介:本书共分为五章, 介绍了陕派律学的发展历程、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、对晚清修律的影响, 以及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对个案的影响等, 深入探讨了“陕派律学”法律改革思想中所凝结的智慧与理性因素, 充分发掘了“陕派律学”的史鉴价值。
中图分类号:D909.252
责任者:王斌通 著
豆瓣内容简介:
陕派律学是清末重要的律学流派,以薛允升、赵舒翘、吉同钧等陕西籍刑部官员为主体,历同治、光绪、宣统三朝,形成了《读例存疑》《唐明律合编》《提牢备考》《大清律例讲义》等律学硕果和各具特色的法律改革思想,对晚清修律与司法审判产生了积极影响,推动了中华法制文明的创新与发展。因此,陕派律学被誉为中国传统律学的集大成者。虽然陕派律学随着中华法系的衰微而谢幕,但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及律学著述中所凝结的智慧与理性因素,仍有一定的史鉴价值。 《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研究》介绍了陕派律学的发展历程、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、对晚清修律的影响,以及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对个案的影响等,深入探讨了陕派律学法律改革思想中蕴含的合理性、民主性的因子,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。
豆瓣作者简介:
王斌通,男,陕西西安人,法学博士,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师,硕士生导师,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、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,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副院长等职。在《光明日报》《国家行政学院学报》《中国史研究》等中外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。获第十三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一等奖。
目录:
第一章“陕派律学”:中国传统律学的集大成者一、薛允升与“陕派律学”的奠基
二、赵舒翘与“陕派律学”的巩固
三、吉同钧与“陕派律学”的发展 四、“陕派律学”的基本特点及其贡献
五、中华法系的解体与“陕派律学”的落幕
第二章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的共同之处
一、都体现出强烈的礼本刑用的儒家政刑观
二、都坚持法与时转则治的立法基本规律
三、都主张恤刑慎杀、重视人命的刑罚观
四、都主张天理、国法、人情相结合的司法观
第三章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的主要区别
一、薛允升对律例提出系统具体的修改意见
二、赵舒翘力主监狱管理法制之健全
三、吉同钧以比较法视野深化改革观念
四、吉同钧晚年法律思想中的“保守性”
第四章陕派律学家法律攻革思想对晚清修律的影响
一、陕派律学家在晚清修律前对部分例文的修改
二、《大清现行刑律》:体现“陕派律学”精髓的重要立法
三、“《现行律》民事有效部分”吉氏注解与民事司法
第五章陕派律学家法律改革思想对个案的影响 ——以“故杀胞弟案”为例
一、命案肇始:“故杀胞弟案”的案件事实
二、各争其势:“故杀胞弟案”的司法博弈
三、干戈玉帛:“故杀胞弟案”的律学作为
四、固本开新:“故杀胞弟案”的律学智慧
五、云开雾散:“故杀胞弟案”的玄机梳理
结语
附录一陕派律学家传记选
附录二陕派律学重要著作序与跋
后记
分馆名 | 馆藏部门 | 图书条码 | 索书号 | 登录号 | 状态 | 馆员代借 |
A | 东山校区 | 12000001611280 | D909.252/1003 | 1611280 | 在架可借 | 馆员代借 |
A | 四层样本图书阅览区 | 12000001611279 | D909.252/1003 | 1611279 | 在架库本 |
序号 | 图书条码 | 索书号 | 登录号 | 藏书部门 | 流通状态 | 年卷期 | 装订册 | 装订方式 | 装订颜色 |
类型 | 说明 | URL |
评 论 |
北京创讯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09032139
欢迎第117631位用户访问本系统